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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希望护航关爱行动”的补充通知

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按照《湖北共青团助力疫后重振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安排,省希望工程办公室、省青基会在持续实施好关爱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因疫致困青少年公益项目的同时,筹资设立“希望护航”受疫情直接影响青少年长期关爱专项基金,持续实施“希望护航关爱行动”,着力做好抗疫一线牺牲医务人员、因公牺牲人员、确诊染疫亡故人员子女的长期关爱帮扶工作。前期已向各市州下发通知组织申报工作,现下发补充通知面向各高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专项基金

专项基金名称:“希望护航”专项基金,已于2020年5月正式设立并面向社会开展募资。

二、明确关爱对象范围及资助标准

“希望护航关爱行动”定向关爱对象为:湖北省抗疫一线牺牲医务人员、因公牺牲人员和确诊染疫亡故人员的子女(未成年人、在读青少年学生)。

资助标准为:抗疫一线牺牲医务人员、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根据捐方意愿按照1万元/人/年的资助标准提供关爱帮扶,持续资助他们至学业毕业(最高资助至大学本科毕业);确诊染疫亡故人员的子女根据就读情况,参照希望工程学生资助标准,由省希望工程办公室、省青基会整合社会捐赠资金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资助2000元/人/年、高中阶段资助3000元/人/年、大学阶段资助500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阶段性、阶梯型、持续性资助,直至其大学本科毕业;另一方面对其中属于建档立卡和城乡低保家庭的,每年另外予以5000元生活补助。在此期间,因受助人个人原因中途辍学或是其他原因放弃资助的,经本人确认,省青基会秘书处确认后终止资助。(在前期开展的“同舟共济 青春偕进”——湖北希望工程关爱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因疫致困青少年特别行动中,已向符合本条件的部分对象发放了本年度的资助金。)

三、严格资助流程

1.提出申请。采取自愿申请和组织申报相结合的形式,由抗疫一线牺牲医务人员、因公牺牲人员、确诊染疫亡故人员子女向所在高校团委提出申请(前期通过原籍所在地团委申请过的不再重复申请),填写申请表和有关申请资料(建档立卡和城乡低保家庭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后每年的持续资助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签字确认即可。各高校团委要争取学校有关部门支持,摸清摸准信息,确保资助申请对象无遗漏。

2.审核确认。组织推报单位要确保申请表的信息内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经与相关部门核实核准无误后审核盖章,于10月25日前将申请资料汇总提交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示。

3.资助发放。资助款采取“银行卡直通车”方式,由省青基会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年度资助款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划拨至受助人指定账户。

4.跟踪联系。省希望工程办公室、省青基会在及时做好助学帮扶的同时,联合受助学子所在的高校团委,常态化开展跟踪联系服务活动,如:颁发一张专项资助证书、组织一名爱心志愿者与受助学子结对联系、基层团组织每学期开展一次助学走访、每年送一份“新春祝福希望包”、每年组织一次云上助学交流会等。同时,在希望工程公益项目和公益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四、明确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高校团委要以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团中央书记处提出的“精准、实在、高效、温馨”的工作标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公益项目的实施指导,指派专人负责,确保项目运行高效有序,项目影响温暖感人。同时,要高度重视舆情应对和危机管控,增强风险意识,确保项目安全。

2.广泛发动,积极宣传。各高校团委要坚持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要高度重视宣传总结工作,注重做好“希望护航关爱行动”的有效宣传,讲好抗疫一线工作人员感人事迹及子女亲情故事、受疫情影响青少年自强不息的先进事迹、社会各界爱心互帮互助的感人故事,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公益、关爱关注青少年成长的公益氛围。

3.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高校团委要主动深入学生,指导符合条件的关爱对象客观真实填写申请表,严把审核关,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关爱对象获得帮助,要及时跟踪和反馈助学金的发放领取情况,传递党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联系人:李慧敏、向佳颖

联系电话:027-87128831

电子邮箱:hbxwgc@126.com(注明“希望护航”)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 

    湖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0年10月13日

关于实施“希望护航”长期关爱项目的通知(高校版).docx

关于实施“希望护航”长期关爱项目的通知(高校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