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希望工程资助困难 大学生圆梦行动”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全省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大会要求,省希望办、省青基会决定继续实施“2024年湖北希望工程资助困难大学生圆梦行动”公益助学项目(以下简称“2024年圆梦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省青基会通过组织化、社会化和网络化动员,全面发动,层级联动,广泛筹措社会资源,帮助2024年高考考取大学本科的经济困难家庭学子圆梦大学,千方百计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把党委政府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传递给困难青年。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6月30日前)
省青基会将在官方网站发布筹资、资助信息和申请表格,并在相关新闻媒体刊发活动开展情况。各地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地“圆梦行动”活动方案,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广泛募集爱心助学资金,帮助本地困难学生圆梦大学。省青基会在全省非定向助学名额分配中,将根据各地自筹资金情况予以激励。
(二)学生申报(8月10日前)
主要资助2024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的湖北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报条件如下:
1.省内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防返贫监测户子女,已脱贫但收入较低、负担较重的家庭子女,因灾、因病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单亲、残疾等类型家庭子女;
2.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本科高校录取的大学生(免费师范生、军校等免学费类型除外);
3.参与基层治理、防汛救灾、留守儿童关爱、假期托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优先推荐;
4.今年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影响申请);
5.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其他录取凭证)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凡符合以上“圆梦行动”申报条件的学生,可提前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待具体专项助学通知下发后填报相关申请表。未能申请专项助学的零散资助学生,填报《2024年湖北希望工程资助困难大学生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三)走访核查(8月20日前)
各地在初步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当地团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实地走访,核实真伪,并留存实地走访图片存档备案。各地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可提前推报3至5名家庭困难、品学兼优、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的学生典型并加强宣传,于8月1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汇总上报省青基会,省青基会核实后予以优先资助。
(四)推荐公示(8月25日前)
县级团委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初审后形成的推荐名单,须在县级主要新闻媒体或政务门户网站予以推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申请表、汇总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和公示截图汇总递交给市级团委,以市(州)为单位交至省青基会。
(五)终审公示(8月30日前)
省青基会收到经各地实地走访并层层审核无误的困难学生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适时在机构官网、微信公众号(或合作方媒体)等平台集中公示拟资助学生名单。各地应及时将公示名单通报给本地相关部门,避免发生重复资助情况。
(六)资助发放(9月30日前后陆续进行)
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省青基会根据捐方意愿,通过“银行转账”、现场发放仪式等形式集中发放助学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的,各地要做好受助学子银行卡信息的收集、核实工作(务必核准账户状态正常,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准确无误,避免拨付失败)。组织现场发放的,各地要及时做好领款签名册上报和受助学子档案管理工作。
(七)回访抽查(10月)
助学金发放工作结束后,省青基会根据回收的领款签名册和银行拨款回单,安排工作人员电话回访,调查核实助学金发放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圆梦行动”公益助学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加大本地的筹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募集社会助学资源,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将希望工程助学工作落到实处,传递党团组织关爱和社会各界温暖。
(二)广泛发动,积极宣传。各地要坚持组织化动员、社会化动员和网络化动员相结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充分赋能各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共享5A级公募资质,省青基会在“腾讯公益”“希望筹”公益平台发起2024年圆梦行动公益助学项目,各地可在项目中自行生成本地圆梦行动公益筹款专属二维码(详情请联系省青基会秘书处),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参与。要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挖掘困难大学生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励志故事,广泛宣传社会爱心企业和个人真情助学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捐资助学、关心青少年成长的公益氛围。
(三)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各地要严格按照希望工程公募管理要求,确保以“希望工程”名义筹集的款项直接捐入省青基会指定账户,由省青基会统一开具公益捐赠收据,并与各地共同按照捐方意愿管理、发放助学资金。省青基会将按照“谁筹资,谁受益”的原则,除各地自筹资金全额划拨至当地安排助学之外,在省本级的资助名额安排上予以相应倾斜和激励。
(四)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地要严格按照资助条件、工作流程开展资助工作,严把资助对象审核关,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优秀学子获得资助。要坚持“助学+育人”的公益理念,加强跟踪管理,鼓励引导受助学子刻苦学习、自立自强,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实践,推动实现从“受助”向“自助”、“自助”向“助人”转变。要强化对“希望工程”助学档案管理,确保资料清晰、有档可查。
省青基会联系人:贾 佳 肖 锋
联系电话:027-87233550
电子邮箱:hbxwgc@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五号,邮编:430071
附件:1.2024年“湖北希望工程资助困难大学生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 2.2024年“湖北希望工程资助困难大学生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湖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2024年6月20日